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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江西将抽查学士学位论文 涉嫌抄袭剽窃将撤销学位
时间:2014年06月04日 来源:今视网

今视网6月3日南昌讯(记者 申莹莹)为强化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监督,提高本科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江西省出台了《江西省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法》)。据了解,《办法》规定了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查范围和时间、抽查对象的确定以及抽查内容等,明确了工作程序和抽查结果的处理。《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确定抽查对象。一般按上一学年度各有关高校各本科专业授学士学位人数1-2%的比例进行抽查(不足50人抽1人)。学位论文质量抽查工作须全面检查学位论文的质量和学术规范,抽检内容主要包括:论文选题与写作、论文内容与工作量以及论文结论与创新性。   

抽查结束后,江西省学位办将评审结果通报各有关高校和抄送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高校,将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对单位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连续两年抽查存在问题较多的学位授权点,将削减其招生计划;连续三年抽查存在问题较多的学位授权点,依据有关程序暂停招生或终止其学士学位授权点。对涉嫌抄袭、剽窃、作假、雷同等情况的学位论文,所在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应进行核查,对已查实的应按程序撤销已授予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