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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携成果回国可能被视作学术“偷窃”
时间:2013年08月12日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嵇少丞

8月6日,美国法院判处旅美中国学者赵华军博士两年缓刑,同时还以相同的指控判处其4个半月监禁。这4个半月是赵华军迄今已被关押的时间。   

赵华军早年毕业于浙江大学,2006年于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取得药理学博士学位,之后在浙江大学工作,2011年起在美国威斯康星医学院癌症中心做博士后,其间参与该中心部分药物的研究工作,他利用工作之便,盗取了一批代号C-25的开发中的癌症药物与研究资料,美国FBI调查人员在赵华军的个人电脑中找到赵华军准备送交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基金申请书。申请书中,赵华军声称自己研究开发出这种可能治疗癌症的药物,需要国家资金在中国继续研究。美方起诉赵军华“有预谋地、在没有授权下盗取有关C-25抗癌药的研究资料与药物”,据报道法庭上赵华军承认“窃取罪”。   

许多国人对此不以为然,会认为既然赵华军作为威斯康星医学院癌症中心的一名研究人员参与了C-25癌症药的研制,其研究成果就有他一份,他就可以复制保存相关研究开发资料并带回中国,并申请中国基金会回中国后将该癌症药的研究继续进行下去。持这种观点的中国人还不少,过去不少海归也的确是这么做的,把自己留学进修的国外实验室的成果谎称为自己的研究成果,用此在中国晋升职位、申报基金与科技奖励,并屡屡获得成功,个别人甚至当了院士。   

赵华军的做法犯了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国家科教界的大忌。C-25癌症药的知识产权属于美国威斯康星医学院癌症中心及其研究经费的提供机构,任何参与研究的博士生或博士后一概不具有知识产权,赵华军理应了解这一点,因为在参与项目之初他肯定签署一份技术保密与知识产权的协定。不谈博士生或博士后这样低级别的研究人员,就是项目组的主要研究人员如教授也没有私自侵吞或转让知识产物的权利与资格。例如,某教授离开威斯康星医学院癌症中心到其他大学或公司任职,也不能继续从事C-25癌症药的开发研究。否则,科研界不就乱了套,谁还愿意投资原创性研究开发?相互挖人不就得了。况且,赵华军在C-25癌症药研究过程又不是起主要作用的人,最多是跑跑龙套的“打工仔”。赵华军的错误就像一个在苹果公司上班的人,宣称自己拥有苹果手机的知识产权,窃取公司部分研究资料到与苹果有商业竞争的其他公司门前叫卖。举例说明,尼尔森(Klaus Nielsen)退休前是加拿大食品检验局下属研究所的一个资深研究员,他曾与5名同事一起做研究,研发牲口布鲁氏菌的15秒检测法,曾于2003年获得加拿大科技转型奖。但是,他退休后却与一位女华人合作在中国哈尔滨开家公司出售相关的技术产品,经过周密的调查,加拿大皇家骑警和渥太华警方于2012年10月在渥太华机场逮捕了尼尔森,控告他走私贩卖病毒和从事经济间谍活动,虽然尼尔森是牲口布鲁氏菌的15秒检测法研究的主要贡献人,但是他并不具有该技术的知识产权,该知识产权的所有者是加拿大食品检验局。   

一个科研项目的上马与实行需要很多时间,先有思想,然后申请基金,基金到位再组织人马会战,花上几年才出些成果。有些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人,偏偏想走捷径,不犁田、不撒种、不除草、不施肥,直接摘果子,打包带走。世界上怎有这等好事?   

我就知道有个中国学生到加拿大读博士,利用导师对其信任,把实验室多年建立起来的数据库中的研究资料数据全部复制带回国,宣称是自己的“成果”,是自己国内基金项目资助的研究成果,把当年在加拿大与大学签署的知识产权协定忘得干干净净,其实这是一种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