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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术不端导师承担相应责任是务实的制度纠偏
时间:2013年08月07日 来源:齐鲁网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大研究生考核与淘汰力度,对学位论文作假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意见》指出,对于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7月13日《京华时报》)

表面上看,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导师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连坐式处罚规定不合情理。俗话说,"一人做事一人当".学生学术不端的责任只应由学生本人承担,如果导师本人不抄袭、不造假,受到这种连坐处罚,有点"冤枉",但是从中国现实学术语境考虑,我倒认为,"学生学术不端,导师有责"是比较务实的制度纠偏,有它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韩愈说,"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除了教给学生学问,指导研究生如何做学术研究以外,更有义务教给他们做人的道理、做学问的道德。说老实话,现在学术造假早已成了新闻"牛皮癣".不仅学生学术舞弊屡禁不止,不少导师甚至大学校长自身也在搞学术腐败,学钱交易。"上梁不正下梁歪",上行下效。这既与学术道德失守、学术风气不佳有关,也与现有学术评价体系异化有关。单纯以论文、实验数量作为衡量科研学术水平高低的评价体系有它存在的市场。而导师连坐制实际上是在提醒导师对学生尽到指导、监督责任。导师自身恪守学术道德,通过言传身教,给弟子潜移默化的示范作用。还有助于提高师生的团队意识,避免责任仅仅落在学生头上,而忽略了导师"教生不严"的责任。

现在导师不"导",也不是个别现象。有的导师带的研究生太多,根本"导"不过来。有的导师只顾自己论文"满天飞",忙于经济创收,热衷于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安排学生当廉价劳动力,心安理得地在学生论文上署上自己的名字,根本不管学生学到什么,感受如何。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导师把对学生的评价标准简单地异化为考试与论文,完成论文、通过考试,成了学生做学问,导师检验学生学习效果与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主要指标。

在如是大背景下,学生花钱买版面发表论文,甚至公开剽窃,请人捉刀,导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落个清闲自在,不难理解。应该说,学生造假,导师也是有责任的。如果只处罚学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研究生培养质量下降、学术不端的问题。而连带责任制也是提醒导师调整培养方向,避免"重论文,轻实践"的培养观。修正"一名导师带几十名研究生",导师把时间全花在自己身上的怪现象。督促他们把更多的精力用在指导学生做学问上,这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净化学术风气不无裨益。

因此,从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道德的角度来看,这种给导师加压力的"连坐"责任制,有其现实理由,也不失为一块制度补丁。如果高校与科研院所都能重视学术道德约束,严格要求导师与学生,未免不是中国教育的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