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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界为何对剽窃下不了狠手
时间:2012年08月16日 来源:环球时报

(王元丰 北京交通大学教授)这两天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主播,同时也是《时代》周刊特约主编专栏作家的法里德·扎卡里亚因专栏涉嫌剽窃被两家媒体暂时停职,成为全球关注的新闻。近期,西方政要和学者论文剽窃事件不少:德国国防部长古滕贝格、罗马尼亚的一位部长伊万·曼格,还有匈牙利总统施米特·帕尔都因涉嫌论文抄袭而辞职。

对很多中国人来说,西方国家的学术制度是非常严格的,怎么也有这样的丑闻发生?实际上学术剽窃几乎与学术研究是伴生的,无论世界各国学术制度怎样,由于学术界竞争的激烈性,学术剽窃这样的不端行为是不可能完全制止的。问题的关键是在学术剽窃事件被发现后,如何对剽窃者惩处,维护学术制度的严肃性。而这方面西方国家的做法与中国形成较大反差。

相比西方国家在学术剽窃行为被揭发出来后,行为人都会在较短时间内得到处理,中国国内的情况有较大不同。剽窃者被发现后,很多得不到处理,大部分事件最后不了了之,一些人甚至继续在学术圈和官场得到晋升,真正像西南交通大学副校长黄庆那样博士学位和研究生导师被取消的处理很少。

为什在中国很多论文剽窃事件不能得到有效处理,中国对论文剽窃下不了狠手呢?是论文剽窃难以认定吗?不是!实际上在诸如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等各种学术不端行为中,抄袭、剽窃是相对容易认定的,只要有独立公正的专家进行工作,判断是否抄袭,不是特别困难的工作。

中国论文抄袭者得不到处理是因为中国没有有关规定、没有处理的机构吗?也不是!应该说这十几年来,随着各种学术不端行为的被揭露,国家有关部门,对于预防和惩处学术不端行为还是做了大量的工作的。2009年,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10部委和机构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建立有关部门、科技机构和高等学校、科技社团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社会参与,科技人员自觉行动的科研诚信建设体系”。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协和科技部都成立了科研诚信管理机构。

中国对论文抄袭者处理力度不够的结症就在于高校和科研机构。实际上,对于论文抄袭这样的事情用不着教育部、科学院等国家级部门、机构来认定、处理。学术抄袭发生处的高校和科研院所是事件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可第一责任人为什么缺位呢?首先这种事件出现后,很多高校和科研机构考虑的不是维护学术尊严,而是单位的利益。如果这种事件是由内部发现,高校和科研机构就会尽量使这种事隔离,不让其扩散,以免影响单位的声誉;如果是被外部揭发,最好能够搞所谓的危机管理,以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还是以单位名声不被影响为重。做个难以认定的结果,对单位最有利!因为被揭发出来的抄袭者如果是院士、或者学科带头人,除了对单位的声誉不利外,对学校和单位的学科建设和项目获取将会受到影响。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对于院士和学术大腕的问题,学校和科研单位的领导是不愿意处理的,院士和大腕是高校和科研单位重要的人才指标,他们为单位贡献了很多科研经费、获奖和SCI论文,把院士和大腕得罪了,更不要说处理,他们走了,这样的损失太大了!单位利益比学术尊严更重要!此外,对于一些大学校长等领导和毕业生中的领导涉嫌抄袭,让一般来说只是局级单位的大学和科研院所来处理,在中国目前教育和科研行政化很严重的情况下,有些难为大学和科研院所了!毕业生中的领导问题,我不知道中国有几所大学有如德国贝罗伊特大学正式撤销古滕贝格的博士头衔的勇气?而大学和科研院所领导抄袭,由在领导所领导下的教授做决定,太勉为其难了!

中国的学术剽窃等不端行为,没有办法治理了吗?倒是不用这么悲观!随着中国社会民主和法制程度的提高,随着中国大学和科研机构去行政化过程的加深,随着中国科研人员素质的提高,中国对学术剽窃等不端行为的处理也会越来越规范,越来越回归维护学术尊严、伸张正义的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