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转载:报纸与门户网站的首场遭遇战
时间:2010年12月29日 来源:李萍萍 南昌大学人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系

门户网站的“转载大户”

来自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公布的第18次互联网统计报告的数据显示,在使用互联网的人群中,浏览新闻的网民占66.3%,82.6%的网民通过上网获取信息,上网浏览新闻已经成了网民最主要的活动之一。然而中国现在的网络媒体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新闻媒体单位,网络记者并没有采访权。不过这并不妨碍网络媒体获得新闻:政府认可的新闻网站如人民网、新华网、千龙网等,是依托传统媒体的新闻资源,由网络编辑给予编发;其他如新浪、搜狐、网易等门户网站的新闻除了来自人民网、新华网等新闻网站,就是转载传统媒体如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的新闻,其中报纸是门户网站新闻最主要的来源。

目前网络媒体转载报纸新闻的方式有无偿和有偿两种,即使是有偿转载,转载费用也是极低的。“每年,办一张综合性日报采编成本数以千万元计算;但当我们把优质新闻信息交给网络媒体时,得到的却只是象征性的区区几万元。付出与回报,何等悬殊!”解放日报报业集团的《发起全国报业内容联盟的倡议书》说。这种转载不仅降低了报纸新闻稿件的价值,丰富的新闻资源也使得网络媒体轻易带走了报纸的读者和广告客户。令人费解的是,面对种种不利后果,门户网站转载新闻这么多年,报纸却罕有抗议之声,有的甚至找到门户网站的门上,要求无偿合作。

并不是所有报纸都愿意忍气吞声。由中国人民大学传播媒介研究所的数据可知,近两年来,报纸行业的广告量急剧下降。国内报业集团2005年上半年营业额大幅度下滑,广告实际收入平均跌幅超过15%。多家过去经营状况良好的新闻转载:报纸与门户网站的首场遭遇战●李萍萍报业集团和报社出现亏损,形势颇为严峻。而网络广告收入则从2004年的19亿元一直猛劲增长,2006年我国网络广告(不含搜索引擎在内)收入达49.8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50.91%。这些数字让国内报人们认识到,报纸行业遇到竞争危机了,报纸行业必须联合起来共同斗争,限制网络媒体的强势竞争。2005年10月,全国20多位都市报的老总齐聚南京,发布《南京宣言》,呼吁全国报界联合起来改变报纸沦落至为门户网站“打工”的地位,提高传统媒体对网络媒体的议价能力。2006年1月,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向全国38家报业集团发出《发起全国报业内容联盟的倡议书》,社长尹明华与各大报业集团的一把手共商成立报业“内容联盟”,提出应该提高网络转载的门槛,捍卫知识产权,“以一个联盟对抗另一个联盟”。

遗憾的是,2006年8月,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与新浪公司宣布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倡议书》失去意义。

首场遭遇战:《新京报》诉TOM网

2006年11月,《新京报》报社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诉讼,状告北京雷霆万钧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TOM网站。《新京报》称,从2003年到2006年9月,TOM网站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转载其稿件作品,数量高达两万五千余篇,报社要求TOM网赔偿372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本案是报纸首次以大批量擅自转载新闻产品、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将商业网站推上被告席。面对《新京报》的上诉,TOM网站法律事务部总监解释说此案是“一个误会”,虽然承认转载文章确实没有得到《新京报》授权,但他认为这不是个大事,双方应该可以调解好,并不需要到法庭审理这个地步。

“《新京报》的维权行动不是简单地要求侵权赔偿,”《新京报》代理律师张岩则说,“我们想通过这次诉讼来促进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规范化合作,让传统媒体在合作中赢得一个合理地位。”据了解,《新京报》从2004年开始和各大商业门户网站签订转载合作协议,新浪、搜狐、新华网都签了,唯独TOM网一直不愿意签。于是《新京报》一纸诉状将TOM网告上法庭。

互抗还是共生?

报纸与门户网站竞争的未来之路

此案目前还未得出最后结果,但《新京报》的举动拉开了报纸与商业门户网站对决的序幕,这场官司的结果将对报纸与门户网站之间的竞争产生一定影响。如果《新京报》赢了,会给报纸行业带来很大的信心,有利于带动其他报纸起来和门户网站抗争。如果《新京报》输了,门户网站也许会继续心安理得地享受“免费的午餐”,而报纸行业在竞争中的被动局面短期内也很难打开。一个行业的竞争到最后应该都是趋于理性化、规范化的。因此,报纸和门户网站的最佳竞争状态应该是理性竞争、公平竞争,二者互惠互利,和平相处,就像报纸和广播电视之间的关系。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能存在永久的免费午餐,门户网站应该主动和报纸媒体合作,签订新闻转摘合约,以保证丰富的新闻资源,而报纸也应该积极配合,合理出价,争取利用新媒体发展自己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