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轻意转载新闻
时间:2010年12月29日 来源:贾考

一般报刊,除了原创新闻外,有相当多的国内外新闻都靠转载,这本无可非议。地方媒体和一些专业性报刊,由于人力、财力所限,不可能外派那么多记者,或花钱聘请特约记者,而靠转载一部分“舶来品”,这样既省心省事,又节约了大量经费,何乐而不为呢?现在不少媒体单位,每年都要和新华通讯社、新华每日电讯或者中央级媒体中介公司签订协约,出点使用费,平时可根据需要,享受对方提供的有偿服务。这也不失为一种资源共享、互利互惠的有效办法。

可是,笔者感觉,有的地方报刊转载新闻时,在摘登一些新华社通稿外,还采撷了其他报刊的消息,其权威性、真实性,可信度都不能不使读者产生疑虑。

比如,2009年元月20日《西安晚报》第16版“财经资讯”专版中,有一篇《三一董事集体降薪90%》的消息,文尾有“据《证券时报》”字样。不知其全文转载,还是摘要刊登。以本人经验,这则千把字的新闻,五大要素俱全,不像“摘要”。我揣测,编者转载的原因,是看中了该文的“高管自愿降薪,今年只拿1元年薪”的所谓“卖点”。我认为,只要稍“动”脑筋,就不难发现这篇文章的瑕疵。其一,董事长一年只拿1元年薪的真实性不容怀疑,其实这是我们从前在众多媒体上司空见惯的打官司只拿1元钱精神赔偿费之类的“姿态”性作为,对于一个董事长,新闻在没有交待原因,只说“在经济危机面前”,自愿只拿1元年薪,能令读者信服?或许这的确出于董事长真心,可即便真心,难道有拿1元钱的必要吗?以笔者陋见,他要么该拿多少拿多少,心安理得,要么一分不拿,公司亏了,甘愿受罚,何必这么“作秀”和“炒作”?其二,文中宣称,公司“5000名职工提降薪申请,公司称未被接受。”大家知道,“三一重工”作为上市公司,在分配制度上,肯定不像机关或事业单位按职位按级别按职称确定薪酬,一定是按岗位按业绩分配。或许职工申请的是降低“底薪”,如有底薪,则算笔者误解。可该文最后一节又报道公司“设立千亿元特别奖,十倍弥补下降的年终奖”。请问下调年终奖包不包括董事局成员?如包括了,董事长只拿1元钱年薪报道出来有何新意?文章中还写道:“在不裁员,普通员工不降薪的基础上,三一也做了些储备过冬措施。据了解,三一普通员工以及高管人员的年终奖,将在2008年的基础上,有不同程度的下调,而员工可以选择适当放弃年终奖”,放弃以后如何如何。这样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用语的确令人费解。

鉴于以上的理解,笔者表明以下的观点:报刊编辑在选编新闻稿件的时候,一定要审慎,千万多个心眼,人云亦云不可怕,怕的是以讹传讹、误导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