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编辑不当转载刍议
时间:2010年12月29日 来源:刘晓程 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师

转载是一种典型的编辑行为,长期以来,有关新闻转载的讨论,更多集中在转载侵权之类的话题上。然而,随着新闻竞争日益激烈,各种“转载栏目”、“选播节目”纷纷涌现,转载这个问题,又表现出复杂的形式。本文从几则转载案例入手,探讨新闻编辑中经常出现的不当转载现象,并就此提出编辑在转载过程中应当改进的一些策略。

一、新闻不当转载案例举要

案例一:2007年4月16日,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发生特大枪案,事发后,美国一份地方报纸《芝加哥太阳报》专栏女作家Michael?Sneed,作了“枪手是中国留学生”的报道,紧随其后国内外一些媒体,包括部分知名媒体纷纷转载这则报道,事后证明这是一则彻底的假新闻。尽管大部分转载媒体很快做出更正说明,但瞬时过度传播,造成对当事人以及中国国际形象非常严重的恶劣影响。

案例二:2006年,北京某电视台播出一条选自北京某报的新闻,报道说,国家审计署发布了2006年第5号审计公告,结果显示,国务院所属42个部门单位2005年乱花财政款约7342亿元。这些钱足够盖上近300万所希望小学,并称此为“7300亿财政黑洞”。但实际上,审计署的公报原文并没有“7300亿元”这个数字,“7300亿财政黑洞”之说只是原稿记者一厢情愿估算出来的。

案例三:2007年3月27日,《联合早报》转载《兰州晨报》一则新闻,原文标题是《色情彩铃暗藏惊人产业链目前尚无监管条例》,而编载后的标题是《叫床铃声大热中国13万人下载》,原稿共5个部分2000多字,编载后的稿件却只有4段不到300字,而且其中两段都是有关彩铃内容的色情描写,此外,编载稿件“中国13万人下载”之说在原稿上其实是“被点击13万次”,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案例四:2007年7月3日,浙江某报转载一则题为《网友热议胡锦涛主席“厚爱”刘德华》的报道,文中说,6月30日晚,在庆祝香港回归十周年文艺晚会上,国家主席胡锦涛上台与众演出者握手并高歌一曲,其中,胡锦涛与刘德华握手时间长达九秒,并与其亲切交谈,这一细节引发诸多网友关注,晚会刚一结束,各大论坛就炸开锅,“胡主席和刘德华握手的时候都说些什么啊”、“看来胡主席也喜欢华仔”等帖子纷纷现身,竞猜胡主席与华仔谈话内容的帖子成了热点话题。

二、新闻不当转载的表现

以上四则案例都是典型的不当转载,我们不妨将其特点分析概括如下:

1.无法第一时间核实新闻,造成假新闻肆意转载

特别是重大突发事件,由于受新闻时效的要求,媒体为避免漏发新闻,争抢第一时间转载新闻,但第一时间转载也就意味着媒体不可能第一时间核实新闻,因此经常出现第一时间“转载假新闻”的滑稽后果。

当然,这其中也不乏一些自欺欺人的新闻转载,即明明知道新闻事实有问题,但同样迫于新闻时效和追求受众眼球的需要,不惜自欺欺人转载连自己都怀疑的假新闻。《新闻记者》评出的“2005年十大假新闻”中有两条标题加了问号的假新闻,它们是《北京市民可喝上贝加尔湖水?》和《布什要把夏威夷卖给日本?》,这两条后来在业内耳熟能详的假新闻,即使一般人也能看出其中的猫腻——明知有诈,故意而为,怕担责任,问号欺之。但就是这样“明白”的问题新闻,一些媒体当时竟不加斟酌,妄加转载,迷惑公众。

2.编辑意识缺失,忽略对基本事实的甄别转载和常规编辑工作一样,需要对原发稿件进行事实甄别、分析判断、选择加工。这里事实甄别和分析判断非常重要,如果原发稿件存在事实上的问题,而编辑不加甄别任意转载,就意味着转载媒体直接参与了假新闻(或问题新闻)的传播,其负面影响绝不亚于假新闻(或问题新闻)本身的制造者。因此,作为转载媒体的编辑,应该像对待自己记者发来的稿件那样对待原发媒体的稿件,这是非常重要的编辑意识。但长期以来,不少编辑忽略了这种意识,认为新闻把关的主要责任在原发媒体,他们只是判断有无转载价值,能否吸引公众,至于事实甄别、内容判断常常被抛至脑后。案例二就是如此,也许在选播编辑眼里,“7300亿元财政黑洞”是最大的新闻,也最能吸引观众的眼球,但编辑却没想,整个2005年全国的全部财政收入也不过3万亿元,如果仅国家42个部委就出现“7300万财政黑洞”,那这数字也太可疑了。事实上人家审计署的公告根本没有“7300万”的数字,更遑谈“财政黑洞”的定论。①这种本可甄别出被夸大了的新闻,却被编辑忽略掉了。

3.转载编辑为追求受众眼球有意歪曲事实或改造原稿立意

不少编辑在转载稿件时强调“选择加工”,但这种“选择加工”应该是在尊重原发稿件事实本身的前提下进行的,而不是断章取义或添枝加叶。一些编辑为了在转载中“挖掘”新闻价值,吸引受众眼球,不遗余力寻找原发新闻的卖点。这种做法的出发点肯定是好的,但由于编辑所掌握的毕竟是二手资料,再加上很难与原发稿件的作者取得联系,更不可能深入一线重新了解情况,所以这种凭借二手资源挖新闻的做法本身存在很大风险。然而,我们不少编辑却忽视这种风险,自认“艺高人胆大”,有的甚至“别有用心”篡改原文,造成非常不好的传播效果。案例三就是一个典型。

比上述情形更严重的是“扒新闻”。所谓“扒新闻”即“扒”别人的报道,然后添枝加叶或稍作评论,组成“自己的报道”。这是一种特殊的“转载新闻”。老实点的编辑可能也就把别人的报道在文字上稍作调整,然后冠上“本报讯”就刊登了事,稿子尽管没有多大新意但并未更改原稿的本意。专业一些的,还会在导语上加个“据ⅹⅹ媒体报道”,也算交代消息来源;或者不加署名,也算告知那些聪明的读者本条新闻并非本报记者采写。自认高明的编辑就不这样了,他们无论如何也要把“本报讯”“扒”得像模像样。他们不惜“资料整合”,甚至“杜撰”,即根据别人的报道,要么添枝加叶合理想象一些无关轻重的事实,要么添油加醋搞些似是而非的评论。这种做法既要掩盖自己没有采访的事实,还要让读者觉得自己的报道角度独特、观点新颖,是可谓一举两得。其结果,要么是添加成分与新闻事实相去甚远闹出假新闻的笑话,要么就是掩盖在各类“扒稿”之中,看似默默无闻却能形成舆论合力,混淆公众视听。②

4.肆意转载低俗新闻,忽视新闻媒介的舆论引导功能

这种情况主要涉及编辑职业道德与媒体风格定位问题。一些媒体经常见风就是雨,对猎奇、夸张、低俗的新闻趋之若鹜。案例四就是如此。胡锦涛主席与艺人握手本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时间长短可能也就在几秒之间,但这并不能说明主席对谁更加厚爱。对这样的噱头进行报道本身就很无聊,而媒体的大肆转载,则把这种无聊之事放大到极致。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把新闻不当转载概括为两种情形:一是编辑职业意识的缺乏造成不当转载;二是编辑操作行为的失误造成不当转载。对前者,需要从观念意识上加以教育和改正;对后者,则需要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改进和提高。

造成新闻不当转载的原因主要有这么几点;一是一味追求信息总量,在大肆转载新闻时忽略对原发新闻本身的把关与核实。二是一味降低采编成本,使编辑养成“扒稿组版”的习惯。三是一味追求新闻时效,造成“第一时间转载假新闻”的两难局面。四是一味挖掘新闻卖点,不断造就断章取义或添枝加叶的“坏新闻”。

三、不当转载的应对策略

1.新闻编辑应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对转发新闻进行核实的职业意识。新闻报道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核实,这在过去更多是对记者提出的要求,但事实上这也是编辑工作的一项基本职业要求,而对转载新闻更需如此,因为转载新闻是别人的采访、别人的稿子,从新闻稿源的距离来看,更需要编辑的冷静把关。

2.编辑应尊重原稿作者的劳动成果,不妄加改稿。这本是编辑的一项基本工作要求,我们不少编辑在对待自己记者的稿子时还能坚守此则,但对别的媒体记者的稿件就经常将之抛至脑后了。

3.编辑切忌不要在原稿的基础上“扒新闻”,如有必要跟进报道,可派记者追踪采访。从业务竞争来看,“扒新闻”的做法非常卑劣,它无疑是窃取别人的劳动果实;从传播效果来看,“扒新闻”容易被视为正常报道,沉积在信息洪流之中,看似默默无闻却能形成舆论影响公众视听,其负面影响可能比假新闻更严重。

4.编辑选择转发稿件之时,应考虑原发媒体的公信力。按照理想状态,新闻转载应该从公信力高的媒体流向公信力低的媒体。但事实上,我们很多编辑根本忽视媒体的公信力,他们只看重原稿的离奇、夸张、刺激、冲突,一些小报的低俗新闻之所以能被大肆传播,也是与这种稿件选择取向分不开的。

5.编辑在日常工作中可建立媒体资料库,对媒体记者的职业素质进行数据库管理。哪家媒体的公信力高擅长什么报道,哪位记者的职业信誉好擅长什么报道,哪些记者经常造假搞假新闻,哪些媒体热衷低俗新闻报道,如此等等,作为编辑应该对这些都有所了解,包括国外一些媒体记者的信息都应有所关注。这些资料的搜集整理会给以后的编辑工作带来很大的帮助。

注释①岳平:《选播其它媒体的新闻应该注意核实》,《新闻与写作》2006年第12期。②刘晓程:《扒新闻比假新闻更可怕》,《青年记者》2006年第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