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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科学业余者也应遵循科学研究规范
时间:2010年05月20日 来源:

总之,从事业余的科学研究本来是一件值得鼓励的好事,但是业余研究者一定要遵循学术规范,这样才能对科学有所贡献。

我在《质疑中国哲学家证明四色定理》(《北京科技报》2006年6月14日)一文中质疑哲学家黎鸣声称自己根据老子“三生万物”的构想用最简洁的书面

方法证明了四色难题却不愿公开发表论文,并指出黎鸣在论证老子的“三生万物”是真理时犯了低级的事实和逻辑错误。黎鸣并没有对我的质疑和批

评做出具体的回应,却谈起了中国科学“业余者”有没有明天的问题了(黎鸣《中国科学“业余者”有没有明天》 ,《北京科技报》2006年7月5日)。

这其实已经离题了。黎鸣并非中国科学业余者的代表,他一个人的遭遇不能代表中国科学业余者。不过,像黎鸣这样自称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业余者

在中国的确不少,他的看法有一定的代表性,对此我以前已多次在不同场合评论过。

既然问题再次被提了出来,我就再综合地谈一下。

黎鸣说:“在一个人成为‘专家’之前,其实都是‘业余者’,这在科学技术史上例子多得很。” 在这里又犯了一个简单的逻辑错误:再多的例子也

归纳不出一条全称判断。在科学史上的确有过业余研究者做出过重大发现的例子,但是这一般是出现在某个学科的草创阶段。一门学科的发展越是成

熟,对其专业化的要求越高,业余研究者就越难有所做为。特别是在科学日益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精细的今天,没有受过严格的专业训练的业余研究

者做出重大发现的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事实上,现在的专家绝大部分都是科班出身,很少有从业余者转变而来的。

即使是业余者宣称做出了科学发现,也必须遵循科学研究的规范,才能得到科学界的认可。黎鸣在文中举爱因斯坦为例:“爱因斯坦在发出了五篇具

有同时在四个方面拿诺贝尔奖的分量的文章之时,他只是一个专利局职员,能说这时候的爱因斯坦就一定是‘低级的’吗?事实证明恰恰相反,他远

比大多数的‘专家’高得多。”我以前也已评论过,把爱因斯坦当成业余研究者的榜样是大错特错的。

首先,爱因斯坦是受过严格的专业训练的,一点也不“业余”。他大学上的是著名的苏黎世工业大学物理专业,导师是大物理学家韦伯。大学毕业后

因未能如愿留校任教,为了养家糊口,不得已先暂时当中学数学教师,后又去了伯尔尼专利局当职员。1905 年,爱因斯坦在专利局工作期间完成一篇

物理学论文,获得了苏黎世大学的博士学位。同年发表了狭义相对论。1908年爱因斯坦成为伯尔尼大学的讲师,第二年正式辞去专利局的工作,担任

苏黎世大学物理学教授,从此回到学术界。可见爱因斯坦在专利局的工作,只是其学术生涯中一个短暂的小插曲而已。其次,爱因斯坦在这个期间做

出的重大发现,并非嘴上说说而已,而是遵循学术规范,写成论文提交权威的学术期刊发表,才在学术界引起轰动的。

把中国数学的落后归咎于中国的“数学业余爱好者”太少,这也是与事实不符的。恰恰相反,“数学业余爱好者”在中国不是太少,而是太多,完全

算得上世界之最。光是声称已证明了“歌德巴赫猜想”的“数学业余爱好者”在中国就不知道有多少,以前是一麻袋一麻袋的手稿往数学研究所寄,

现在则是到网络论坛数年如一日地大量灌水。

倒是在科技发达国家,例如美国,很少见到这种到处推销自己的重大科学发现的“业余爱好者”。但是他们有很多认真严肃的科学爱好者。他们并不

口出狂言要跟科学界对抗,都非常尊重真正的科学家。科学团体也用各种方式鼓励科学家与这些科学爱好者交流、合作,做为科普工作的一部分。在

科学家的指导下,科学爱好者有时也能在某些很有限的领域(例如天文观测、博物学观察、化石和生物标本采集等)做出科学发现。

总之,从事业余的科学研究本来是一件值得鼓励的好事,但是业余研究者一定要认清自己的定位,更要遵循学术规范,这样才能对科学有所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