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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剽窃 导师有责
时间:2010年05月20日 来源:
2003年,托马斯·马特卡(Thomas A. Matrka)在当了十年工程师后,决定回到大学深造,成了美国俄亥俄大学工程院一名硕士研究生。他的课程学得不错,但是到了2004年夏天,他在写毕业论文时却遇到了麻烦。他的导师多次对他的论文进展表示不满。于是他到学校的图书馆翻阅该导师以前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想看看有没有可供借鉴之处。
这一看让他大吃一惊。他注意到不少学位论文的许多段落都非常相似,例如,有四篇分别写于1997年和1998年的论文的第三章实际上一模一样,还有一篇从以前的论文照抄了50多页。他用4个月的时间,平均每周花费10个小时来比对这些论文,发现有44篇论文有剽窃的嫌疑。
他认为在学位论文中存在如此大量的剽窃现象,导师不可能不会发现。他向工程院院长做了反映。院长说他会进行调查,但是实际上并没有采取什么行动。于是马特卡又向更高一级的学校领导反映,包括负责校纪的官员和副教务长,但是他们对此都不感兴趣,甚至劝马特卡不要多事。
马特卡换了导师,通过答辩,在2005年6月顺利毕业,获得硕士学位,离开了俄亥俄大学到一家化工厂工作。但是他继续进行“打假”,向俄亥俄
大学理事会和高校认证机构寄去揭发材料,呼吁他们进行调查。他同时也向媒体反映,借助舆论向校方施加压力。一个在2004年才创办、但是已经在美国高校中很受欢迎的网站“高校内幕”在去年11月份最早报道了这个事件。马特卡向该网站记者出示了剽窃的证据,指出如果学校不对弄虚作假的论文做出处理的话,将会使所有的学位都跟着贬值:“我只是希望他们能够调查此事,把那些剽窃论文从公共记录中撤掉,因为保留它们会玷污所有的人。”
俄亥俄大学工程院院长则对“高校内幕”的记者否认在他们的研究生中普遍存在剽窃行为,也否认校方没有认真对待马特卡的反映。他说他已调查了马特卡反映的四、五起事例,但是法律禁止他透露其细节。院长并批评了马特卡的说法,说他只会提出指控,却没有给出确凿的证据。他说马特卡之所以会对论文中的相似之处大惊小怪,是因为他不熟悉工程学论文的写法,不知道在论文中有相似的段落和插图是正常的,不能算剽窃。
该院长说学校对剽窃现象是非常重视的,已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加强对剽窃行为的监督,包括采用专门的软件对论文进行比较,并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教育,但是学校并不计划让教师花费时间对图书馆收藏的学位论文进行全面审核。
不过,到今年2月份,俄亥俄大学工程院就改变了态度,宣布已组成一个三人委员会调查马特卡发现的44篇涉嫌剽窃的论文。在调查过程中又发现
还有别的论文涉嫌剽窃,总共达55篇。到3月底,该委员会公布了其调查结果,认定其中大多数都构成不同程度的剽窃,建议将所有剽窃论文从图书馆中撤掉,让剽窃者修改其论文,否则就要吊销其文凭。马特卡批评这对剽窃者太宽宏大量了,而且也没有追究导师的责任。
随后,学校教务长任命助理校长和教员代表会前主席组成一个独立的委员会审查这个调查结果。在5月底,审查委员会建议对剽窃者做更严厉的处罚,要求他们再次答辩并修至少一个学分的课。但是审查委员会并不认为责任应该完全由学生来承担,却放过了导师。这些剽窃论文绝大多数都是在三名导师指导下完成的,其中一位还是机械工程系主任。审查委员会建议学校开除这位系主任以及一位有多达11名研究生剽窃的教授,并建议对一位有5名研究生剽窃的教授给予停止指导研究生两年的处罚。教务长说将对该事件做更深入的调查,并将咨询研究学术不端行为的校外专家。
这个事件有一些值得中国读者特别注意的地方。美国学术界有比较规范的处理学术造假的渠道,即便如此,仍然离不开像马特卡这样的业余“打假斗士”的参与,没有他的专注和执着,整个事件就不会暴露出来。即使在事情暴露之后,校方也未必愿意认真对待,因此舆论监督也很有必要。奇怪的是,中国目前连处理学术造假的规范渠道都还没有建立起来,却已经有很多人反对所谓“私人打假”和“媒体炒作”了。
对于涉及学生造假的事件,美国校方一般是严厉地处罚造假学生,不给改正的机会,但如果没有证据表明导师也参与造假,一般并不追究其责任。在这个事件中却倒了过来,肇事者给与了改正的机会,而导师却很可能被不留情地开除。对于大面积的学生造假,导师很难说会完全不知情,很可能正是导师纵容乃至鼓励的结果,正如审查委员会的报道所指出的,这些导师“或者未能监督其学生的写作,或者完全忽视了学术诚信而基本上是在支持学术造假。我们认为这才是最严重的。”中国当前出现的大面积的学生造假情形与此类似,也应该首先追究教师疏于管教、纵容、鼓励、包庇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