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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论文造假 评职称一票否决
时间:2015年12月24日 来源:沈阳网

辽宁将采集教师、学生信用信息 有“失信行为”影响各类评选

12月21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获悉,省教育厅在2015-2016学年度教育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提出,全省教师、学生一旦发生“失信行为”,在评职称、评奖学金、保研等环节中将被“一票否决”。   

什么行为被视为“失信”呢?其中教师失信行为包括:学术不端、职称造假、受到处分、违反规章制度、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等。学生失信行为包括:考试作弊、拖欠学费、受到处分、论文抄袭等。办学机构失信行为包括:年检拖延、乱收费、违反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教育投诉等。   

按照要求,除了要采集学生信用信息以外,各级各类学校还必须要建立并完善教师信用档案,采集教师获奖信息、学术剽窃、论文造假、违反教学制度、职称材料造假等信用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还要建立办学机构信用档案,采集办学机构招生、收费情况、财务状况、年检情况,是否有乱收费、违规操作、管理不当、教育质量差等违规行为。   

省教育厅表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教育诚信建设情况纳入系统内学校及个人评优表彰的指标体系,并针对不同信用类别制定不同奖惩机制;要将办学机构的诚信情况与办学机构的评估、评优、年检等挂钩。各级各类学校要把诚信建设情况作为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聘任、评优奖励、评聘晋级的重要指标,将教师论文造假,学术剽窃等失信行为与职称评定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将学生的诚信情况与奖学金评定、三好生评选、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研究生保送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