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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论文每年按5%至10%抽检 抽检结果分4个档
时间:2014年03月18日 来源:沈阳晚报

3月17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了最新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重拳”严抓研究生教育质量,10%的博士论文、5%的硕士论文都要接受检查。

根据最新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博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10%左右,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5%左右。与以往将论文送到校外盲审不同,根据办法,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从国家图书馆直接调取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的抽取方式,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自行确定。每篇抽检的学位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据了解,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每年都会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抽样检查。抽检内容包括“选题与综述”、“创新性及论文价值”、“科研能力与基础知识”、“论文规范性”等方面。抽检结果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进行分类。

如果研究生论文作假,辽宁省也有严格的处理办法。在辽宁省现行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规定,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可以暂停或者撤销授予单位相应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资格;可以核减其招生计划;并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