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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实施 立法禁学术不端
时间:2011年03月04日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 修订后的《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1日正式实施。反对、抵制和谴责伪科学、反科学及学术不端行为被正式写入条例中。

据介绍,湖北省是全国第一个制定地方科协条例的省份。《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1996年颁布实施,初步解决了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无法可依的问题,2008年启动修订工作,历时3年,于2011年1月19日经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湖北各级政府必须将科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人均经费须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政府投资建设的科普设施对未成年人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科协组织要反对、抵制和谴责伪科学、反科学以及学术不端行为。

来源:http://news.hexun.com/2011-03-03/127672725.html?from=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