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现象与时代病症

时间:2012年01月04日 来源:《新闻传播》1998年第2期:“抄袭、剽窃、挂名:社会公害”讨论之二 包临轩 宋亚平

目前,抄袭与变相抄袭正成为一种越来越突出的社会现象,露骨的全文照抄式,报端时有披露。舆论批评有之,法律惩罚有之,但大量存在的更隐蔽更复杂的抄袭,诸如导师让研究生替自己著书立说,上司指示部下替自己写文章,不学无术又有小聪明的作者搞移花接木拼凑,甚至出版社出书免不了东摘西抄。然这种变相的抄袭行为,大多平安无事。有专家谈到抄袭的原因,不外乎是社会道德沦丧,缺乏应有的法律打击力度等,这些提法并不错,但不全面,或者说没触及到本质的东西。

实际上,抄袭现象泛化是社会病症的一种表现,更多的时候,它并不是孤立的个人行为,也不单纯是品行问题,尽管与此有关,但在更深层次上,它反映了线性社会人才运行机制的弊端和社会道德心理、价值观念的失落与舆论环境的无序化。

人才运行机制的弊端

脱离实际,有悖社会分工的一些特殊性需求而搞全社会职称评定,是导致抄袭现象愈演愈烈的体制性根源。本来,行政管理者、从事基层实际工作、企业经营活动的人,他们的水平是体现在政绩上,通过工作上的努力,政绩突出了,经过考核就可以升职,这其中就包含了他的业务水平。当然,前提是我们的用人机制须真正保障人才的合理使用。这样职务本身就是对你能力和水平的肯定,完全没有必要去评什么职称。也就是说,一个官员或者企业家能有某种学术兴趣,有一定理论素养,当然是件好事,对其具体业务发展,必然有促进作用,而这种作用,主要地,或根本上是体现在其具体业务活动中。换言之,它可以内化为其自身素质,而不必以文字化、理论化形态来表现。对于学术机构、科研部门或专业性极强的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求有论文,评职称是完全合理的,是必要的,因为这是由其工作性质决定的。然而现在,我们把对从事特殊职业者的要求,不切实际地扩大为一种普遍的社会性要求,把个人的自主行为强制为几乎是对各行各业人员的考核标准,把提高自身素质的个人努力张扬为一种“大帮哄”式、赶鸭子上架式的群体行为。这种做法的荒诞性已在现实中充分变现出来,抄袭和变相抄袭的普遍发生,在相当大程度上,正是这种拔苗助长式的“成才”机制酿就出来的。现在,是否法国文章,发过多少文章,已成为困扰干部编制系列中人们的一大问题,即使一个正派人,为了评上职称也不得不找关系走后门去违心地弄虚作假。如此评职晋级,导致了人才评定标准的混乱和失真,低水平低素质的人纷纷上“档次”,而有真才实学的人淹没其间,无法证实自己的真正价值,成就感丧失,从而失去进取的动力。年复一年的评职活动,正在不断地生产着人才市场上的假冒伪劣,使抄袭现象如一股汹涌的浊流难以遏止。

形不成舆论压力

全社会评职称给无真才实学者带来不仅是虚假的名利效应,随之而来的涨工资之类有形的物质待遇,更加大了诱惑力,就越发助长了抄袭风。抄袭,成为获取这一切的重要投机手段。而这种投机行为并未受到应有的舆论谴责,而是被漠然视之。这种从前被深恶痛绝的丑陋行为,对他人劳动的无偿占有和窃取,舆论竟不能形成鲜明而有力的是非判断,在社会上至今未能形成令抄袭者愧、令受害者理直气壮讨公道的氛围。事情的复杂性在于,除寡廉鲜耻的“职业抄手”之外,应该说,大多数步入抄袭歧途的,并非“惯犯”,而是生活中形同你我的普通人,似乎人人觉得为评职称为某种待遇而抄点凑点,都是情有可原的。即便偶而有人指出这至少是一种不道德行为,也往往被当事人或周围的人视为小题大做,视为迂腐。这种群体性的麻木是更为触目惊心的,它反映出了一种极为恶劣的道德状况。对别人劳动的不尊重和本人自尊心的丧失,使抄袭者从心理上完全解除了负担。这样,外无舆论压力,内心无道德观念冲突,“里应外合”的结果是使抄袭现象逸出了道德评判之外,成为了一种似乎合情合理的社会行为。

以实用主义对待文化

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文化的传统看法和评价。不可否认,文化地位下降,学术尴尬,理论虚无化,对人们的心理有很大冲击,视“文化、文章为谋取世俗生活利益的道具,并且是一种不怎么起眼的道具,这在社会上具有相当的普遍性。文化、学术不再有至尊的地位,不再超功利,不再神圣不可辱,论文、文章作为文化的基本表现手段也就因此而贬值。所以,人们视抄袭、变相抄袭为儿戏,甚至有这种情况,有些人觉得我抄你,或请你代笔是瞧得起你,也有个别文化人处于某种考虑而乐于为抄袭者效劳,使文化在交易过程中失去了其特有的价值定位。这一方面是文化的悲哀,因为文化为世俗化目标所用,而改变了其固有的超越性和非功利性,它的沦落使它难以承担起社会整合的独特功能和“社会灵魂”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是社会的悲哀,失去文化的社会使自身被抽空,不再有厚重的依托和丰富的血脉,这个社会将因此而走向苍白和最终失去理想,失去目标。

抄袭现象之危害

这并非危言耸听,倘若我们不正视人才筛选机制的弊端,不扭转对文化的工具主义态度,通过抄袭而“成才”的局面就难以彻底改变,而其后果是严重的。第一,和我们的初衷相反,全社会评职称并没有带来预期的人才全面脱颖而出的繁荣局面,而是使得不学无术、弄虚作假者得以混迹其间,因此清理整顿反倒成为当务之急。笔者并非在此全盘否定评职称工作,但重新认识和改革完善考核评价标准和用人机制,确是迫在眉睫;第二,抄袭现象并非个别、局部行为,它的泛滥失控加剧了社会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复杂性,应大张旗鼓地通过对抄袭现象的揭露和批评以端正是非评判标准,唤醒人们的自尊心和校正舆论环境,使这一不良风气再无容身之地;第三,无论是为了把文章的权利与荣誉还给受害者,还是为了发掘、培养人才,使有真才实学者得其所,都应加大制止和杜绝抄袭的力度。因为从根本上说,科教兴国,要的是真正的人才,倘任假冒伪劣者藏身于社会各界的人才库中以次充好,它造成的后果就不仅仅是人们的义愤,而是贻误国家和社会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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